<
t3b7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大豪门 > 第295章千宝斋
    “一百万?那要看卖给谁了,一般人我还真不卖。”

    萧凡笑着说道。

    唐萱在一旁委婉地说道:“一少,你还是明说吧,瞧把芊芊急的。你把她急狠了,她就嚷嚷。”

    这倒是实话,苑芊芊才不会管什么场合,逗急了她,嚷给你看。

    萧凡手腕一翻,那个乌木护身符又显现而出,在阳光照射下,黑沉沉的,实在看不出什么异样来。

    “这是件法器。”

    “法器?”

    “什么法器?”

    唐萱和苑芊芊又迷糊起来,辛琳倒是不动声色,跟萧凡三年多,自然知道法器是什么东西,也见识过。萧凡将一件法器卖给刘八爷,要价三百万,刘八还欢天喜地,占了天大便宜似的。

    其实作为胭脂社的大当家二当家,苑芊芊唐萱也不能说对法器一无所知,只是她们有些不能肯定萧凡嘴里说的法器和她们理解的法器是不是一回事。

    “芊芊,你的眼光还是很准的,这法器是没超过三十年。就这点来说,这护身符不是件旧货,最多算是个手工艺品。制作这件法器的人,造诣很高,说不定现在都还在世。”

    萧凡慢慢把玩着护身符,沉吟说道,似乎正在感受护身符的奇妙之处。

    “那么厉害?跟你比怎么样?比你还厉害?”

    苑芊芊益发来了兴趣,追问道。

    看来萧凡所言的法器和她们理解的法器,基本是一致的。

    萧凡笑了笑,说道:“这东西也有二十几年了,单单凭这样一件法器,可不好比较。”

    辛琳忍不住问道:“既然是法器,怎么跑到这来了?”

    萧凡虽然没有正面回答苑芊芊的问题,但料必这法器的制造者,也不是简单人物,连萧凡都说“造诣很高”,这就是相当了不得的评价了。一般来说,如此珍贵的东西,佩戴者通常都会视若拱璧,珍惜异常,怎么会“流落”到地摊上,随便丢在一旁蒙尘?

    “这个我就不大清楚了,世事难料。”

    苑芊芊说道:“这么说,这东西还真是价值连城了?那你才给人家五百块,亏不亏心啊?再多给点吧。”

    辛琳和唐萱禁不住都苦笑起来。

    这位还真会胡搅蛮缠,刚才是谁给五十都嫌多的?

    萧凡微笑说道:“这东西虽然是法器,毕竟流落在外很多年了,灵性流失得很厉害,效果大不如前。我得带回止水观去,好好培育一段时间,让里面蕴含的灵气重新充盈起来才行。再说,就算是法器,没有开光加持,也是无用之物。”

    得萧大师给它施法加持才有用。

    苑芊芊撇了撇嘴,说道:“谁知道真假啊?反正我是肯定不会花一百万来买这个法器……”

    “真的吗?”

    萧凡瞥她一眼,嘴角浮起一丝似笑非笑的神情。

    “哼!”

    苑芊芊轻哼一声,却是不敢再接口了。万一这法器真有大作用,自己岂不是痛失大好宝物?自从萧凡出手救她,对萧凡的诸般本事,苑芊芊早已没有丝毫怀疑。

    她只是喜欢和萧凡“对着干”而已。

    一行四人在古玩市场里慢慢转悠,苑芊芊买了一堆零食,吃得不亦乐乎,任谁见了都不会相信她居然会是一个盗墓巨贼,胭脂社大当家。

    连辛琳在她的“劝诱”之下,也拿了一包香瓜子吃得津津有味。

    三名千娇百媚的美少女将萧真人围在中间,一会儿挽胳膊,一会儿拉手,叽叽喳喳,莺莺燕燕,好不热闹。

    萧真人也只能硬着头皮享这“齐人之福”了。

    类似乌木护身符这样的“漏”,也不是随便都能捡的。转了小两个钟头,萧真人没有再出手。倒是唐萱买了把银梳,花费也不是很多。

    “前边就是‘千宝斋’了,咱们去哪里瞧瞧的吧,也许能找到合意的东西。”

    苑芊芊蹦蹦跳跳走在最前面,伸手往前一指,说道。

    大家顺着她雪白纤细的手指望去,果然看到三个“千宝斋”大字,金光闪闪,好不威风。这“千宝斋”是一栋仿古建筑,楼高三层,雕梁画栋,黄色琉璃瓦重重叠叠的,气息富贵逼人。

    和周边其他店铺比较而言,“千宝斋”无论规模还是气势,都大不一样,让人一看就知道这家店铺财大气粗。

    唐萱低声向萧凡解释道:“一少,这‘千宝斋’是玄武古玩市场最大的店铺,东西品类最齐全,价钱方面也还公道。关键老板的关系网很广,不管什么渠道的货都敢收。和我们打过不少交道……不过一贯都是宋三哥和他们往来,我和芊芊露面不多。”

    合着这是她们胭脂社的“关系户”之一。

    “芊芊说,咱们要多几条销售渠道。要不然,容易受制于人。”

    唐萱又说道。

    萧凡点了点头,没有吭声。

    对于苑芊芊从事的这个职业,萧凡固然没有歧视,但也谈不上多么的赞成。不管怎么说,盗墓也是见不得光的行业。

    至于法与非法,罪与非罪,萧凡倒没有过多去考虑。作为第一等的豪门子弟,萧凡很清楚地知道,所谓法律是为谁服务的。这样可以随便被权势改变的规则,萧凡还真不会太当回事,更不会当作行事准则来遵从。

    法律也好,规则也罢,想要获得别人的尊重,首先就要有被尊重的前提。

    出人意料的是,“千宝斋”里并没有多少顾客,偌大的店堂,只有稀稀拉拉的十来位顾客在转悠,和门外熙熙攘攘的热闹劲比较而言,尤其显得冷清。

    不过这店里的店员似乎对此早已经习惯,并不十分在意。萧凡等四人进门,也没有店员专程迎上前来引导。摆出了一副“爱来来,不爱来拉倒”的架势。

    文物古玩生意,毕竟与普通的店铺有区别。不见得你这里门庭若市,就一定赚得多。像“千宝斋”这样的大店铺,真正重视的也是大顾客,而不是“小散户”。老板关系硬,单纯从胭脂社这些盗墓者手里吃进来的东西,再转手出去,就不知道是多少倍的利润了。

    一般来说,这样的大店铺,倒也不像小店铺和摊贩那样“宰客”。仅凭着行货的价差,利润就已经相当可观了。

    “店大欺客”也就在情理之中。

    等苑芊芊在一款银耳饰面前停住脚步的时候,才有店员懒洋洋地上前来,挤出一丝笑容,给苑芊芊打招呼。

    这款银耳饰也是搁在玻璃柜台里的,明码标价,九千八百八十元,算是贵重物品了。普通的银饰,绝不可能开出这样的天价来。这款银耳饰,造型别致,花纹古朴,很有韵味。

    “拿出来我瞧瞧。”

    苑芊芊似乎对这款银耳饰真的来了兴趣,笑嘻嘻地对店员说道。

    等店员将银耳饰取出来之后,苑芊芊拿着耳饰左看右看,又歪着脑袋望向辛琳,笑着说道:“辛姐姐,我觉得这款耳饰和你很般配的,要不,戴上试试?”

    说着,举起银饰对着辛琳不住比划。

    敢情她这是为辛琳挑的。

    辛琳淡然摇头,说道:“我不戴首饰。”

    “别啊,虽然说你是天生丽质,完全不需要别的东西来给你增色。可这首饰还是要戴的,这不是为了你自己,是为了别人。”

    苑芊芊顿时大摇其头,满脸不以为然之色。

    辛琳不吭声。

    苑芊芊的“奇谈怪论”,层出不穷,辛琳从来都不愿意辩驳。真要和苑芊芊斗口,辛琳自认不是对手,还是藏拙比较好。

    “姐姐,你想啊,你不挑吃不挑穿不挑住,连首饰都不爱,太好养活了。我跟你说,女孩子太好养活了不是个好事,她不值钱。人家想要给你献个殷勤都没劲头。你说是不是这个理?这么些年来,萧一少倒是给你送过什么礼物没有啊?”

    边说边瞥向萧真人,满脸都是戏谑。

    萧真人猝不及防,脸上顿时浮起朱砂之色,非干病酒,不是悲秋,乃是有了三分惭愧之意。

    苑芊芊委实说到了点子上,这三年多和辛琳同居一室,他还真的没送过辛琳什么女孩子喜欢的礼物。似乎他俩之间的恋爱和普通男女生之间的恋爱是很不相同的。

    “是我自己不喜欢。”

    辛琳依旧很简单地解释道,不过看得出来,辛琳原本平静的眼神之中,似乎是起了一丝波澜。

    这个问题说大不大,不计较的时候,一点事都没有。但真要说小,却也不小。女孩子的心思,谁能摸得准的呢?关键这话就不应该从苑芊芊的嘴里说出来。

    苑芊芊却毫不在意萧真人的惭愧,嚷嚷起来:“别啊,姐姐。你自己不喜欢归不喜欢,可你得给人家一个表现的机会是不是?萧凡,我跟你说,这银耳饰真不错,价格也不贵,我觉得和辛姐姐挺配的,就看你的表现了。”

    听上去,苑芊芊倒是很为人着想的。

    “好啊,那就买下来吧。”

    当此之时,萧真人也只能含笑答应,尽量装出没事人的样子。

    “我不要。”

    辛琳仍然冷冷淡淡地答道,扭头望向了别处。

    苑芊芊还待再劝,唐萱在一旁拉了拉她的衣襟——小祖宗,你这番热情撮合,是不是搞错对象了?

    你和辛琳,到底算是何种关系啊?

    搞清楚先!(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