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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b7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藏国 > 第一百一十一章 比武较箭(下)
    李邺淡淡道:“你想比,那我就奉陪,赌注三百两银子吧!”

    猎鹰眼中喷射着怒火,咬牙道:“那就一言为定,我三十号!”

    李邺点点头,“我四十一号!”

    猎鹰转身离去,李邺冷笑一声,朱雀二十七号,他三十号,说明他暗中一直跟着朱雀,刚才一定看到了朱雀来找自己打赌,还真是有趣,他们三人又要比赛一场了。

    程昌胤低声道:“你怎么会认识武家的人?”

    “我和他打过交道,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武瑛,是武惠妃的侄子!”

    李邺知道了,神龙党中有一个被自己打肿脸的武珪,估计就是他的兄弟。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轮到了朱雀登场,她是第三个登场的女骑手,周围士兵一片欢呼声。

    朱雀催动她的白马奔到线前,举起了手。

    她骄傲地仰起头,雪白修长的脖子在阳光下闪烁着珍珠一样的光泽,像极了一只优雅的天鹅。

    有人低声叹息道:“真是一只凤凰!”

    这时,激烈的鼓声响起,朱雀纵马疾奔,在奔跑中刷的一箭射出,正中移动靶咽喉,又奔出二十余步,再次张弓搭箭,一箭射出,再中移动靶的胸部。

    李邺看出来了,朱雀不会左右开弓,弓力也不是很强,五斗弓,女人能开五斗弓就很不错了。

    第三箭刚开始,又是一只鸽子从远处飞起,朱雀不慌不忙抽出一支,转身一箭射向移动靶,再次命中移动靶咽喉。

    很聪明的姑娘,知道自己射不中鸽子,便主动放弃,转而射移动靶,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三个十三分,三十九分,排名第二了。

    不多时,猎鹰也出战了,他手持一张华丽的名弓,身材高挑,相貌英俊而骄傲,身穿武士服,身姿潇洒,俨如玉树临风。

    他的出战让不少观战少女都惊喜地大喊起来。

    猎鹰举起手,鼓声敲响,他纵马疾奔,张弓搭箭,嗖的一箭射出,正中木人靶面部。

    李邺也点点头,猎鹰虽然人品一般,但骑射还是不错,弓应该是八斗弓,今天基本上都是八斗弓,迄今为止,还没有看到一石弓出现。

    猎鹰射出了第二箭,这次他换了左手,一箭射中左面移动靶的左胸,他的左手骑射要稍微弱一些,

    第一箭拿了十五分,第二箭拿了十三分加五分左右开弓。

    下面看他的第三箭了,猎鹰奔出五十余步没有射箭,显然是等鸽子,‘扑棱棱!’,一只鸽子飞了起来,猎鹰张弓一箭射去,箭快到鸽子时,鸽子忽然转变了方向,再次一箭射空。

    所有人都一片遗憾之声,猎鹰拿了三十三分,还不如朱雀,并列第五。

    猎鹰愣了半晌,只得垂头丧气走了。

    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人能射中鸽子。

    或许很多人会有疑问,打猎能射中山鸡、野鸭,为什么这时却射不中鸽子?

    原因就在于距离,打猎时能射中山鸡、野鸭,那时相隔只有十几步二十步,山鸡和野鸭体型大,又比较笨拙,所以容易射中。

    现在相距可是百步,箭矢在空中飞行一百步,鸽子早就看到了,而且鸽子体态轻盈,有充足的时间反应,当然射不中。

    目前排名第一的十四号,和朱雀一样,三支移动靶胸部中箭,但他是左右开弓,多了五分,总分四十四分。

    时间又过去一刻钟,一名士兵举起号牌,四十一号。

    终于轮到李邺上场了,李邺深深吸一口气,催马向出发线走去。

    裴旻也颇为紧张,他知道李邺有十年马球功底加上朱雀心术,箭术没有问题,就怕他经验不足。

    朱雀也默默注视着李邺,她希望李邺比自己差一点点,但又希望他能发挥出最高水平,心情着实很矛盾。

    李邺的弓太老旧了,通身漆黑,其貌不扬,让猎鹰暗暗撇嘴。

    骑手们都纷纷打听,这人是谁?程昌胤告诉他们,是李相国的孙子,众人这才意味声长地‘哦!’了一声。

    李邺高高举起了右手。

    “咚!咚!咚!”

    急促的鼓声敲响了,李邺纵马疾奔,他左手执弓,右手从肩后抽出了一支箭,拉弓如满月,一箭射出,速度快如闪电,力道极为刚猛。

    “咔!”一箭正中移动靶额头,力量强大,壕沟里的士兵把持不住,竟然一头栽倒。

    “好箭法!”

    陈玄礼和元素同时脱口赞道。

    之前所有人的箭法都软绵绵的,虽然精准度都不错,但缺乏力道。

    唯独此人力道刚劲,箭速疾快,颇有几分猛将的气质了。

    “此人是谁?”陈玄礼问道。

    元素虽然没见过李邺,但这个名字他知道,宇文嗣武就栽在他手上。

    元素低声给陈玄礼说了两句,陈玄礼点点头,李林甫居然有这么一个骑射高强的孙子,倒是第一次听说。

    裴旻则暗暗松了口气,这孩子有天生的灵性,短短五天时间,就能把马球和骑射融合得这么完美,简直闻所未闻,应该是朱雀心法的作用吧!

    这时,李邺已经换成了右手执弓,右肩一甩,将箭壶甩到左边,左手抽出一支狼牙箭,在疾奔中张弓搭箭,他仿佛回到了水底,找到了那种丝丝水流的感觉,那种对细节把控得无以伦比的精准。

    拉弓放箭,一气呵成,又一箭射中了移动木人靶的额头,木人靶倒下。

    已经三十五分了,超过了猎鹰的三十三分,但还相差朱雀四分。

    关键是第三箭,如果李邺依旧射移动靶,他排名就是第一了。

    但这样的第一李邺不要,既然他已经压住了猎鹰,那么最后一箭,他就可以试一试百步射飞鸽。

    在激烈的鼓声中,李邺已经换为左手执弓,抽出一支狼牙箭搭在弓弦上,双腿控马疾奔。

    这时百步外扑棱棱飞起一只鸽子,李邺毫不犹豫张弓搭箭,一支狼牙箭闪电般射出。

    其实他发现了一個机会,那就是鸽子刚刚飞起之时,动作会稍慢一点,也没有那么灵活。

    一旦鸽子飞到半空,再想射中它,几乎就不可能了,除非是连环箭,抢先抓住鸽子的飞行轨迹,但射两箭是违规。

    李邺就是要抓住鸽子起飞时那一瞬间的机会。

    他的箭速比其他人快了近三倍,一眨眼,箭就到了鸽子眼前,鸽子意识到危险,想振翅高飞,但还是慢了那么一点点。

    “噗!”一箭射穿了鸽子的身体,鸽子从空中落下。

    四周顿时响起了一片欢呼声,太精彩的一箭。

    连朱雀也忍不住鼓掌喝彩,美眸中闪烁着异彩,她心服口服了。

    她心中暗暗思忖,只能再想别的办法把这家伙的铁木球杆弄到手。

    这一箭李邺拿到了二十分,元素和陈玄礼同时决定,再给他加十分的力量分,能将木人靶射倒,力量足够强大。

    总分达到六十五分,雄踞射手榜第一。

    这个分数,莫说一群骑手望尘莫及,就连军队将领也未必能办到。

    猎鹰就像被狠狠打了一记耳光,趁人不备,他悄悄的逃走了。